• 埔里鎮農會依農會法之規定選出理事九人,並組成理事會,其業務執掌如下:

    一、審定會員入會及出會。
    二、召集會員(代表)大會,並執行其決議。
    三、聘任及解聘總幹事。
    四、審查會務、業務實施計畫、預決算及各種章則。
    五、提出有關書類送監事會審查。
    六、陳報主管機關及上級農會之法定書類。
    七、提報會員(代表)大會決議事項。
    八、其他依職權應辦事項。

    埔里鎮農會第十六屆理事會名單:
     理事長:施文雄
     理 事:白炳輝、徐舜慶、施玉彬、簡裕晃、羅萬寶、陳貴參、陳其祥、王彩雲